集团改制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12月19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国资产权[2011]1415号《关于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性质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对诸暨市国资办将所持富润集团81%的国有产权转让给惠风投资公司涉及的富润股份公司国有股东性质变更有关问题作出批复:一、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富润股份公司的原国有股东富润集团变更为非国有股东。二、浙江省国资委指导诸暨市国资办及时、足额收取转让款,并严格按计划使用,依法维护职工、债权人和各类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三、富润集团依照规定程序到工商管理部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有关手续。